⑴ 廊坊市公共維修基金如何收取?
個人觀點:
請參考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業主所有,與其他物業無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于出售公共住房的,銷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并及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金額為當地房屋改造成本價格的2%。
(二)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從售房款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希望對你有用!
⑵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有標準嗎?
你說的是專項維修資金嗎?
1、國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內部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各省有各省的具體標準。
⑶ 廊坊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
2007年12月,建設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省建設部完成了《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草案)》的起草。經立法程序審查并經省財政廳簽字后,計劃于2009年上半年發布。商品房、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物業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首期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詳見建設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發布后,以《實施細則》為準。
⑷ 如何計算新房公共維修基金,比例是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概念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又稱專項維修基金,是指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專項基金,用于維修公共部件、設備,包括: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件、大廳、樓梯間、通道、室外墻等。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一般來說,公共維修基金的收集標準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根據買方的總購房款2%~3%按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于社區全體業主的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2008年2月1日,相關部門對公共維修基金實施了一項新的標準方法,以前按總房款2%~3%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每平方米100元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高層全現澆結構每平方米150元;高層框架剪結構200元;公共維修基金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裝成本而有所不同。總結:以上是小編收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的全部內容,相信大家都看過對其公共維修基金有一定的了解,小編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⑸ 個人需要支付多少公共維修基金?
看看你有多少錢。
⑹ 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么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按購房款2計算-3%將房屋維修基金支付給賣方。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⑺ 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復按購房款2%-5.2%比例制度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⑻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計算%-5.2%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的比例。
⑼ 廊坊市普通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數額如何計算?
公共維修基金轉讓協議
受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ID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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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點答: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乙雙方購買的住房位置********(注:必須顯示指定的詳細地址,否則公共資金是否可以具體維修),經友好協商,乙方愿意將公共維修基金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不支付雙方簽署的轉讓協議的有效進入。
所有權的轉讓程序已經完成,黨的所有合法權利和利益,公共維修基金的商品房,取得基金的所有合法成果,有權的黨和乙方應當辦理批準,并在登記的變更過程中提供必要的合作和合作。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公共維修基金的所有信息傳遞給甲方。由于公共維修基金,乙方自變更登記程序完成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共維修基金的任何權利。
任何一方正式簽署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條款,即違反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
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原件一式三份,黨召開乙方審批當局。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