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計算新房交房時應繳納的契稅和公共維修費,應注意什么?
契稅: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144平米1.5%,144平方米以上3%,有的地方140平方米,兩套3%
公共維修基金:2%或每平方米多少錢,見當地政策
印花稅:萬分之五
交房時,開發商或物業應該給你一張表格,上面有一個項目需要檢查(我的是這樣的,我不知道你在哪里做什么)。當時,開發商提出維修,沒有問題,簽字交鑰匙。
⑵ 如何計算新房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
不同地方的標準不同,可以給你一些參考: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按平方收費,一套房子只交一次,一般多層約20元/平方米,高層40元-每平方80元不等;暫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約2580元。
契稅與面積和總價有關。一般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總房的1%收取,90平方米-按總房款144平方米的14平方米.5%收取,面積大于144平方米的按3%收取。所以你的面積是1.5%,約12750元。
其他費用包括天然氣和暖氣的材料安裝費(如果沒有這些配套設施,就不需要支付,一般在3300左右)。
房產證一般從交房之日起360個工作日內辦理。
僅供參考,希望采納。
⑶ 如何計算新房契稅征收標準和維修基金?
根據《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
一、首套房繳費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執行;
2.戶型面積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即實際稅率1.5%;
所購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3%征收。
二、二套房繳費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兩套以上住房、商業投資性房地產(商鋪、辦公樓、商務公寓等。)按3%的稅率征稅。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當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當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⑷ 如何計算新房契稅和維修基金?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概念 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又稱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建筑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專項基金,用于維修公共部件、設備,包括:住宅主承重結構部件、大廳、樓梯、通道、室外墻等。
一般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按買受人總購房款的2%確定~繳費比例為3%,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于社區全體業主的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
2008年2月1日,有關部門對公共維修基金實施了新的標準措施,以前按總房價的2%執行~3%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每平方米100元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高層全現澆結構每平方米150元;高層框架剪結構200元;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裝成本,公共維修基金也不同。
⑸如何計算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抄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進行購房-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⑹ 如何計算新房契稅房屋維修基金 如何繳納
如果是個人第一套房,契稅根據購房建筑面積確定:
購房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契稅總額為1%;
購房面積90-契稅在144平方米之間為144平方米.5%;
購房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契稅為3%;
個人二套房,契稅統一為總房款的3%。
維修基金收取標準因地而異,以當地政策法規為準。
望采納!
⑺ 如何計算新房契稅房屋維修基金?
購房面積低于90平方米,第一套購房契稅為1%,第二套購房契稅為3%,第二套購房契稅為90平方米。--第一套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5%,二套3%,超過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屬于非普祖宅,契稅3%。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總購房款2%--3%
⑻ 如何計算新房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
一、首套房繳費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執行;
2.戶型面積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即實際稅率1.5%;
所購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3%征收。
二、二套房繳費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兩套以上住房、商業投資性房地產(商鋪、辦公樓、商務公寓等。)按3%的稅率征稅。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當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當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