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時候實施房屋維修基金?
中國的住房維修基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住房維修基金演變為房屋申請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支付標準也是原來的"按購房款2%-繳費比例為3%"變為2008年的"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8%繳交"。根據2007年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社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屬于全體業主。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資金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1]
多年來,房屋維修基金的名稱發生了幾次變化。1998年,它被稱為房屋維修基金,后來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⑵ 什么時候開始交房屋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鑰匙的時候交的。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和設備進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確定的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于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房屋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取約定的預付款,但最高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三)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上留有相當于一個月活動資金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⑶ 什么時候開始繳納公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在交房前開始繳納。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進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確定的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于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房屋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取約定的預付款,但最高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三)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上留有相當于一個月活動資金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⑷ 什么時候實施房屋維修基金?
您好,中國的住房維修基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基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支付標準也由原始支付"按購房款2%-繳費比例為3%"變為2008年的"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8%繳交"。根據2007年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社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屬于全體業主。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資金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1]
多年來,房屋維修基金的名稱發生了幾次變化。1998年,它被稱為房屋維修基金,后來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望采納
⑸ 商品房維修基金貨?
一般來說,購買期購買是由開發商收取的維修基金,然后由開發商轉移到房地產管理中心。一般業主在辦理房產證前一個月交給開發商,然后開發商轉給房產管理中心。收款的時間節點一般是房產成立前一個月(維修基金收款一個月后,業主應向收款人索要相關票據)。當然,也有開發商會明確表示,維修基金首付一并支付。當然,這段時間產生的利息也需要交給當地房管部門。一般情況下,房管部門根據開發商收取的維修基金收據,判斷業主的維修基金何時支付。所以開發商沒有盈利的情況。
⑹ 房屋維修基金從哪一年開始征收?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回收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支付,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公共維修基金轉移給行業委員會,行業委員會行使管理權。
⑺ 什么時候收房屋維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房[1998]第213號文
建設部、財政部于1998年12月16日頒發,從1999年1月1日起實施
⑻維修基金什么時候開始支付?
您好!
一般在交房前付款
希望采納,謝謝
⑼維修基金從哪一年開始收取?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
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支付標準也從最初的按購房款2%-2008年,按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支付成為按住宅建筑安裝工程5%成本-8%繳交”。
根據2007年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社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屬于全體業主。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資金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