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解決租房漏水糾紛~~~
租賃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房屋維修是房東的責任。房東不積極維修時,承租人可以維修,但費用由房東承擔。造成損失的,責任也是房東的。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損失擴大的,由承租人承擔擴大損失。
⑵ 家里樓上漏水,租客和房東都不愿意付修理費。我該怎么辦?
首先要求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及如何補漏進行鑒定報告;鑒定后,如果權利是相鄰方的原因,可以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修復,并要求相鄰方賠償修復過程中造成的損害。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方可以向法院提交爭議。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房地產相鄰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對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權,排除障礙,賠償損失。如果相鄰方不履行法院判決,受損方可以要求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以向法院要求樓上業主賠償。樓上不賠償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好妥善處理。如果你低頭不抬頭看,如果你處理不好,你仍然會感到不幸。沒有討論不成的事情,找到正確的方法。漏水給別人弄濕了。很容易說,這是他的良好態度和正義;如果態度不好,首先要賠償或修復。誰住在里面找誰?如果他說要找房東,他可以要求房東的租賃合同。誰負責這些責任協議?這是有目標的。如果他們真的不在乎,他們可以起訴,先禮后兵。
⑶ 房屋租賃糾紛 我是租戶。最近,房東沒有盡力維修。他還說他不想讓我難堪。
只有證明你因為房子的問題無法達到簽訂租賃合同的目的,法院才能支持你單方面終止合同。即使法院判決故意終止合同,也會讓你承擔已經住過的租金,打官司近半年。這期間你有沒有想過?你的經驗住房對你來說是最不利的方面。以后記同不能隨便簽,驗房要認真,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
⑷ 租客不走,我該怎么辦?
如果租戶在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合同或支付租金,最有效的方法是報警,讓警察處理,私下處理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⑸ 我樓上漏水浸泡了我的房子。現在房子里住著租客。房東說他不在乎。
房子由房東負責。至于是租客造成的,這是房東自己和租客的談判。你只需要找房東負責
⑹ 房屋維修基金是業主還是租戶
通常,維修基金是在買房時支付的。你以后怎么交?此外,這被稱為基金,是存儲的,也就是說,當需要維修時,租戶不一定需要在租賃期間維修房屋,如果業主出售房屋,維修基金直接轉移給下一個業主(名義上),所以讓租戶出去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