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房產證是如何繳納維修基金?
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必須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納契稅和房屋維修基金。
B. 新房維修基金需要業主補充嗎?
正常支付后無需支付
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對于第一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支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C. 如何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如何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權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確定的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于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約定的預付款,但最高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上留下相當于一個月活動資金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D. 如何交付房屋維修基金?
業主應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支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
商品房銷售時,買賣雙方應簽訂相關維修基金支付協議。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計算%-3%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4)維修基金如何補繳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售后公有住房維修基金來自兩部分:
1.售房單位按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這部分基金屬售房單位。
2.購房者按購房款2%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房銷售收入。公共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維修基金應存入銀行專用賬戶,專款專用。為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維修基金明細戶一般按單戶設置,具體辦法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
維修基金自存入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維修基金凈利息收入轉入維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九條
業主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商品房銷售單位應當將收到的維修資金移交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維修基金應當定期接受業主委員會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由銷售單位或銷售單位委托的管理單位提出維修資金的使用計劃,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分配。
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維修基金使用不足時,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決定,按業主占住宅建設面積的比例向業主續簽。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發生變更時,維修基金賬戶經業主委員會審核后,應當辦理賬戶轉移手續。賬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十日內送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業主委員會備案。
E.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補充嗎?
這句話有點過分了。
住房維修基金支付在基金管理中心,屬于政府監督,如果使用也用于社區公共部分維修,物業只申請使用,花錢也為業主公共設施設備維修,業主是這些公共設施設備的所有者,所以錢花在業主自己身上,不是物業花,說好像物業是社區的所有者,真的是雙重標準。
此外,每個人根據當地基金管理中心設定的單價按面積支付基金。例如,在維護過程中,個人分攤使用超過一定比例后,需要支付,但個人賬戶余額底線的設置不同。您可以咨詢當地的基金管理中心。
F. 住了四年的商品房,但是公共維修基金還沒交,現在可以補交嗎?
1.是否繳納維修基金不會影響房產證的辦理。2.房屋維修基金由物業公司收取,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不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材料,不交房屋維修基金也可以辦理房產證。3.根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165號令[1],公共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繳納,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公共維修基金將轉移給行業委員會,行業委員會行使管理權。
G. 公共維修基金余額不足需要支付多少
一般來說,公共維修基金是在房屋交付時一次性支付的,所以你的情況應該是幾年前交付的特殊建筑,當時應該按年支付。如果余額不足,你可以去物業的地方補充。需要注意的是,費用不是交給物業的,物業只是收取,沒有權利支配。
H. 維修基金可以自己支付嗎?
一般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按照買受人總購房款的2%~3%按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于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
在 2008年2月1日,有關部門對公共維修基金實施了一項新的標準措施,以前按總房款2%~3%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每平方米 公共維修基金100元;高層全現澆結構每平方米150元;高層框架剪結構200元;公共維修基金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裝成本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