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時候開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鑰匙的時候交的。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和設備進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確定的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于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約定的預付款,但最高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上留下相當于一個月活動資金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B. 什么時候交房屋維修基金?
1.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由購房者繳納。購房者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2%全額支付維修基金。
公共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多層住宅按售房款20%、高層住宅 30%按比例劃撥維修基金;職工個人出小頭,按購房款當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支付的比例。
2基金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房維修基金由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管理。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后,市住宅小區辦公室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移交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公共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入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系統。公共住房售后成立管委會后,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托的管理單位提出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經房地產局審核后分配;管委會成立后,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提出維修基金的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5.維修資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經市房地產局批準,可根據業主占用的住宅建筑面積向業主續簽。
6.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火災無法居住的,維修基金代理單位應當按照業主個人支付的比例將維修基賬面余額退還給業主。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余的維修基金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C. 房屋維修基金什么時候交給誰?
1.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由購房者繳納。購房者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2%全額支付維修基金。
公共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多層住宅按售房款20%、高層住宅 30%按比例劃撥維修基金;職工個人出小頭,按購房款當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支付的比例。
2基金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房維修基金由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管理。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后,市住宅小區辦公室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移交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公共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入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系統。公共住房售后成立管委會后,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托的管理單位提出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經房地產局審核后分配;管委會成立后,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提出維修基金的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5.維修資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經市房地產局批準,可根據業主占用的住宅建筑面積向業主續簽。
6.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火災無法居住的,維修基金代理單位應當按照業主個人支付的比例將維修基賬面余額退還給業主。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余的維修基金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D. 房屋維修基金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一般需要在交付后交付。根據中國法律,房屋維修基金是業主購房時必須履行的義務。可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基金專戶,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業主所有,與其他物業無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除外;
(2)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單個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于出售公共住房的,銷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E. 買房時什么時候交維修基金?
一般業主在辦理房產證前一個月交給開發商,然后開發商轉給房產管理中心。代收的時間節點一般是房產成立前一個月(維修基金收取一個月后,業主應向代收
單位要求相關票據)。當然,也有開發商會明確表示,維修基金首付齊全。當然,這段時間產生的利息也需要交給當地房管部門。
1.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由購房者繳納。購房者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2%全額支付維修基金。
公共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多層住宅按售房款20%、高層住宅 30%按比例劃撥維修基金;職工個人出小頭,按購房款當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支付的比例。
2基金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房維修基金由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管理。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后,市住宅小區辦公室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移交物業管理企業
行業管理。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入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會后,將基金移交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托的管理單位提出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經房地產局審核后分配;管委會成立后,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提出維修基金的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5.維修資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經市房地產局批準,可根據業主占用的住宅建筑面積向業主續簽。
6.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火災無法居住的,維修基金代理單位應當按照業主個人支付的比例將維修基賬面余額退還給業主。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余的維修基金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F. 什么時候交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應在交付房屋后和辦理房權證前繳納;這個時候付款有點過早!
G. 什么時候交房屋維修基金?
業主應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開發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第一階段,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提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賬戶。
您還應該知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H. 什么時候交公共維修基金?
個人觀點:
根據我國財政部和建設部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12條: 商品房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住房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出售單位存入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銷售單位應當自收到銷售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希望對你有用!
I. 什么時候交房屋契稅和維修基金?
簽訂購買合同后,應在辦理房產證前繳納房屋契稅。
維修資金可在辦理入住手續前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性質證明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申報納稅,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批準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等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土地、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品房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9)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6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契稅繳納稅額及免稅情況如下:
1.契稅稅率為3-5%契稅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前款規定的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契稅計稅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交易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和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和房屋交換是交換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價格的差額。
交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交換土地使用權與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應當參照市場價格核實。
3.應納稅額=按×稅率計稅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土地、房屋所有權以外匯結算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契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擔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用房的土地、房屋;城鎮職工第一次按規定購買公共住房的;因不可抗力喪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減免;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免契稅的項目。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修資金繳納標準及使用范圍如下:
1.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并及時調整。
2.業主存入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礎、承重墻、柱、梁、地板、屋頂、室外墻、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塘、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文化體育設施、共用設施設備等。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契稅暫行條例》
>網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