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維修基金的具體使用程序是什么?
1.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用于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中型維修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件是指室外墻壁、大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業主在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設備、電梯、公共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等在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和使用的復雜。
二、房屋維修金的啟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于承重墻、屋頂、樓梯間、電梯等。如需支付維修資金,應遵循"雙2/特別多數原則"也就是說,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必須經房地產行政部門或者相應行政部門備案審批后方可成行。業主先后到相關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專戶銀行撥款申請等九大事項。
(1)住房維修基金需要什么擴展閱讀:
1、應用范圍
建設部管理辦法規定,維修資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挪用金額兩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2.房屋維修基金繳費比例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根據所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第一階段數額為當地改造成本價的2%。
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從售房款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貳』 交房子的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續?
繳納契稅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備案合同、銷售房地產統一發票、身份證,到房地產交易服務大廳地稅窗口繳納;
支付維修基金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備案合同、房地產統一銷售發票、2-4聯房屋維修基金支付通知,到房地產交易服務大廳維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銀行維修基金收款網點支付。市交易中心要求房屋所有人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
契稅是以所有權轉讓的房地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擔人征收的財產稅。應納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銷售、贈與交換、房屋銷售、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和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業主向專項賬戶支付一定標準的資金,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該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維護。
維修基金由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繳費比例享有維修基金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個別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著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丟失,不會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改變。當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通過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
『叁』 住房維修基金的標準是什么?
根據維修基金的管理辦法,維修基金按當地建設成本的5-8%繳納約100-120元/平方米(其中開發商承擔60元)%購房者承擔40%)。那些房價特別低(3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也可以按合同價格的1-2%繳納。
『肆』 使用維修基金的條件和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只有符合上述條件才能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因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是否由業主管理而異。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有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相關材料,向當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支出;其中,使用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支出;
(5)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負責管理公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批后,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轉讓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轉入維修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轉業主大會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包括擬維修更新改造的項目、成本預算、支出范圍、危及房屋安全的緊急情況等需要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處置方式;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相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專項住宅維修資金;同第二十二條第四項;
(5)業主委員會應當按照使用計劃審查同意,并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使用公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查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計劃的,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和負責管理公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轉讓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轉入維修單位。
『伍』 使用個人住房維修基金需要什么程序?
1、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用權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和設備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中的余額資金也轉移給房屋的新產權所有人。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于承重墻、屋頂、樓梯間、電梯等。如果需要支付維修資金,需要遵循"雙2/特別多數原則"也就是說,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必須經房地產行政部門或相應行政部門備案審批后方可成行。業主先后到相關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施工、申請專戶銀行撥款等九大事項。
『陸』 支付房屋維修基金需要注意什么?
您好:
房屋維修基金的定義: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余額資金也轉移給房屋新產權所有人;
如何計算房屋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按購房款2計算-3%房屋維修基金按比例支付給售房單位。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一期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現行標準為:高層(含電梯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么時候支付:什么時候支付房屋維修基金?業主應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對于第一階段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支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根據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房屋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繳納,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房屋維修基金將轉入行業委員會,行業委員會行使管理權;
房屋維修基金屬于所有業主,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一旦發現,將被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超過保修期后使用;得到2/業主同意上述相關收益。
『柒』 什么是住房維修基金,怎么交,怎么用
按照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買新房一定要交這筆錢 有的交給開發公司,有的交給物容公司 據說當地房地產管理中心的一些特殊賬戶通常是房價1% -2% 開發商也要交這筆錢 但至于交不交 天知道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樣 建議網絡下的地方管理辦法。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和設備進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確定的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于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約定的預付款,但最高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上留下相當于一個月活動資金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捌』 買新房交的維修基金是什么?維修基金怎么收費?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又稱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于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向專項賬戶支付一定標準的資金,以便在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維護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
房屋維修資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滿后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維修更新項目。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墻壁、大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
上下水管道、電梯、立面、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等相關配套區域內業主共同擁有和使用的共用設施設備。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所擁有建筑面積有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從售房款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