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維修基金最新收費標準
從2008年2月開始,市民購房時必須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將不再按房款2繳納%支付版本,但按每平方米建筑安裝工程成本的比例支付。近日,建設部在其官網發布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將于2009年2月1日起實施。1998年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自2008年9月16日起,凡kfs登記取得預售許可證的社區,其社區維修基金統一標準為帶電梯120元/平方米,不帶電梯75/平方。(拆遷社區除外,另作標準處理)
B. 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么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按購房款2計算-3%將房屋維修基金支付給賣方。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C. 物業維修基金如何收費?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回答,買賣單位應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按購房款2-3%將房屋維修基金支付給賣方。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D.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公共維修基金在辦理房產證時繳納 一般多層是42.5元每平方 每平方65元的小高層 高層是82.5元每平方
E.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計算%-5.2%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的比例。
F. 買新房交的維修基金是什么?維修基金怎么收費?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又稱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于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向專項賬戶支付一定標準的資金,以便在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維護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
房屋維修資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滿后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維修更新項目。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墻壁、大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業主在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擁有和使用的水管、電梯、立面、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等公共設施設備。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所擁有建筑面積有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從售房款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G. 如何計算住房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回收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回答,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H. 房屋維修基金如何收費?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并及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第一金額為當地房屋改造成本價的2%。
(二、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從售房款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8)如何收修基金如何收費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
(1)商品房或商品房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售后公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有關業主和公共住房銷售單位按照存款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由有關業主按照各自的建筑面積分攤。
(3)售后公共住房與商品房或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建筑面積比例分配給相關物業。其中,售后公共住房應分攤的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共住房銷售單位按照存款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共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積分攤維修、更新、改造費用。
I. 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復按購房款2%-5.2%比例制度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J. 維修基金怎么收費?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商品房維修基金收費標準:
(1)非單一產權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建設單位自用房)、住宅小區非住房、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每平方米20元至1元的標準繳納;
(二、住宅小區單一產權的獨立住房,由業主按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的標準繳納;
(3)在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業主通過合法轉讓取得的專用停車位,由業主按每個停車位3000元至5000元的標準繳存;所有業主共用的停車位不單獨計算;
(4)設置電梯的房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業主擁有的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房維修資金的具體繳存標準,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